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如果因为企业没交社保导致员工有医疗、失业方面的损失,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赔偿。遇到这种事,员工可以先和企业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企业破产后员工赔偿事宜的法律规定企业面临着关闭经营的危机,员工在此情况下能够获取经济赔偿金。所谓经济赔偿金,乃是在劳资关系中,雇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一次性地向员工支付的经济性援助。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有责任依照特定的标准,一次性地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出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情况,那公司就能按照合法程序跟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给任何赔偿。另外,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为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公司也可以以此为由跟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企业不为员工提供完整的社保福利,员工有权申请补缴。如果因此给员工造成了损失,比如额外的医疗支出,那是企业的失职,员工可以依法向企业索赔,让企业弥补这些损失,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依法要求企业补缴。若此影响员工权益,如医疗自费、失业待遇受损,员工有权索赔。同时,企业可能面临政府行政处罚,包括因未缴纳社保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社会保险制度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