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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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的财产转移能否被法院查实此种情况下,我们有能力进行调查核实。首要任务在于确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司机是否存在违反相关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甚至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倘若司机仅涉及普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那么他只需要承担最低程度的民事损害赔偿义务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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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在法院进行诉讼的受理时长如若交通事故的诉讼当事人满足法律规定的诉讼申请条件,则法院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给予立案处理,同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通知书;但若其无法满足相关条件,法院也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此案件;当原告对于法院的裁定结果持有异议时,可依法行使上诉权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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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何向对方提起诉讼关于对驾车不慎导致事故的肇事者提出法律申诉之方法:在遭遇车祸之后,受害方或其代表应尽速于法定诉讼时效内将诉状以及事故鉴定报告等相关文件呈交至侵权行为实施者的住所地或者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地方人民法院,由此便可启动相应的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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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后交通案件的后续发展涉及交通肇事罪案情,检察机构若作出不起诉处理,其最终决定书应予以公开宣告。在此过程中,应依据相关规定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至如下各有关部门及人员手中:1.被检控方及其就业所属单位。若被检控方目前正处于羁押状态,则应当立即对其实施解救放行之措施。2.对于公安部门移交而来的案件,不起诉决定书亦须送达至公安机关。3.对于涉及受害者的案件,不起诉决定书同样需送达给受害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