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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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地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额确定车损险保额的三种方法如下:第一,依据新车购置价来设定保额。在此投保方式下,保险公司将认定该投保行为符合全额投保的要求,当车祸发生时,被保险人能够得到相应的实际损失赔偿;第二,通过投保时的车身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额。此处所述的实际价值,实际上是指新车购置价扣除折旧金额后所得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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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理赔遵循的评估准则是什么在常规情况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与人身伤害两大部分。针对人身伤亡问题,其范畴涵盖了患者在接受治疗与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各种合理开销;同时也包括由于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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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之下我方保险如何进行理赔处理在车辆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的前提条件下,倘若您已经为自身车辆购买了完备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车辆损失保险”等相关保险产品,那么便有权向所在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待赔偿事项处理完毕后,保险公司将启动代位求偿程序,向肇事方实施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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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中,商业保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商业险是否进行赔偿需依具体状况而定。若满足赔偿条件,则将进行相应赔偿。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驾驶员未获取驾照、饮酒过度或在被保险车辆被盗窃或抢劫期间发生事故,以及被保险人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情形时,保险公司通常不予对其进行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