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人身侵权精选解答 > 公职死亡人员赔偿多少

公职死亡人员赔偿多少

时间:2024.10.23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247人
律师解析:
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离世的补偿规定须按照实际情况作出详细评估与确认。
若经鉴定确认为因公殉职,则通常将会获得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在内的多项金额补偿。
其中,抚恤金的支付标准通常参照其生前的薪资水平,按一定比例进行发放;
而丧葬补助金的数额则固定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然而,若该公职人员系因自身疾病或其他非因公因素导致不幸去世,可能其相关赔偿标准将予以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诉讼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

    薛扬律师

    薛扬律师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通常需提供担保,以防申请人不当致被申请人损失,未提供担保可能被驳回。但追讨赡养费等特定案件,法院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可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担保设立旨在防范风险,特定情境下担保必要性可降低。

    浏览量:1448 2024-10-23
  • 怎么鉴定受伤等级

    时亚晴律师

    时亚晴律师

    受伤等级评定需专业权威鉴定机构完成。要综合考虑受伤位置、严重程度、对身体功能影响,如骨折、器官损害、头部后遗症等。参照医疗档案和检查报告,不同受伤类型如工伤、交通事故伤、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有差别,各有特定规范。

    浏览量:816 2024-10-23
  • 和朋友喝酒摔伤,负多大责任谢谢

    薛扬律师

    薛扬律师

    若朋友自行决定饮酒,且自身行为不当导致摔倒受伤,通常情况下,您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然而,如您在共同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劝酒或者强制饮用的行为,致使朋友在酒精作用下处于朦胧状态而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形下,您就有可能需要为对方所受的损害付出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您应负之责的轻重,需依据具体案情,结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考量。

    浏览量:1159 2024-10-23
  • 侵犯别人隐私权怎样判

    高发星律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侵犯别人隐私权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以刑事犯罪处理。对于侵犯别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还是侵权行为,受害人可到法院起诉对方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播放量:1496 2022-06-07
  • 伤情鉴定多久出结果

    肖建华律师

    公安机关在办理人身伤害案件中,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案件当事人的伤势情况进行鉴定。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在办理伤害案件中的鉴定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播放量:1212 2022-06-07
  •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鲁东律师

    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2)排除妨碍,指排除侵权行为对权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碍。(3)消除危险,指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侵权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可能带来的危险。(4)返还财产,指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

    播放量:798 2022-06-07
时亚晴律师

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咨询该律师
  • 人身损害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多久

    1666人阅读

    人身损害时效的中止、中断及延长的具体时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而提起的诉讼时效期限,应从其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之日起计算,且不得超过三年。在此期间内,若无中止、中断或延长等特殊情况发生,则该诉讼时效即告终止。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原则上不再提供司法保护。

  • 限制行为能力人消费能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1459人阅读

    我国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消费能力的法律规定及其依据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判定标准如下所述:首先,年龄因素是关键性的考虑因素之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凡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均被视为具有有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对于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状态评估标准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种判断方法是通过考察该自然人的思维理解与判断能力进行考量;而第二种判断方法则侧重于评估自然人在做出决策时的意愿和动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有哪些

    1362人阅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畴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于未满十周岁的儿童以及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我们将其定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他们的各类民事活动都应当由法定监护人代为执行。针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群,他们的利益相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接受纯获益的赠与对吗

    1197人阅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无法自行决定和接受赠与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换句话说,只有在得到其合法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的代为行使之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得以实施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否则将会导致该行为归于无效。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是指那些缺乏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来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