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个体工商户变更之后,原债务由谁承担倘若该笔债务在营运商变更加入之前已经存在,那么应当由先前的出让方来负担起连带责任;而若是在营运商发生变动之后才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新的接受者来承担这个债务。对于购买店铺的买家来说,与出让店铺的卖家以及原先的店主形成了两对相互独立的转让关系;同样地,原来的店主及其债权人也构成了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两者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债务承担问题在法人更换之前所涉及到的债务责任,依然有原法人负责承担,并不会因为法人的变更导致债务问题的消除或消失。这是由于法律赋与法人独立的财产权力,使得公司需以其所有的资产为限,来负担公司应承担的债务,同时也表明,任何相关的债权属于公司本身,而非股东个人所有。
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后,遗留的债务承担问题往往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而定。若存在相关协议,可依约履行;如无书面协议,则转让之前的债务主要须由原先的经营人承担,而转让之后的债务则应由新的经营者负责担责。
法人变更是指法人在存续期间内,依法定程序变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新任代表通常需要承担公司的旧债,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自有财产偿债。变更不改变公司债务主体地位。《民法典》规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新代表代表公司处理债务,但若原代表有债务相关过失或违法,需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其债务仍由公司独立承担,以全部资产为基础。法人变更不影响债务归属,公司债务人身份及与债权人的关系保持不变。新任法人代表仅代表公司行事,不直接承担旧有债务的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