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1521人阅读
别急,这里我来给你普及两招儿。首先得看看咱们的借款合同里面有没有说明还款期限这回事儿。如果还款时间那块儿空白或者没说清楚的话,那就好办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七十五条,你这个出借人就有权去提示提醒一下那个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里赶紧把借款还给你好。
1666人阅读
如果有人借了你的钱却迟迟不肯归还,然后他们又花大价钱买下了房子,这本身其实是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的。但是,如果这个欠债的人故意把自己的财产给藏起来或者转走了,那你作为债权人就有权请法院出手帮忙了,比如让法院把他的财产给查封住、扣押下来、冻结掉不让他动,甚至可以把这些房产给拍卖了或者变卖了,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利益不会受损嘛。
1430人阅读
倘若遇到了并非恶意违约,但朋友却在购房之后选择不归还欠款的情况,您完全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应依法由法院执行之法律文书,关节人都须严格履行。若其中任意一方选择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皆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1318人阅读
购房合同这玩意儿可是被忽略了。购房合同就是你们买房人跟开发商之间约定买房子的那份文件,它只是个你们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并不是真正的财产证明。抵押权这种东西,得有实际的财产才能设定,比如房子、地皮之类的。所以说,购房合同本身并不能直接拿来当抵押物用,也不能直接拿来给别人借钱时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