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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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借款需求时,当事人可以用自己的财产来担保贷款的安全哦。像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呢,能把自己的资产抵押给债权人,不过所有权可不转移哟,这样就能保证债务能够履行啦。要是债务人违约啦,或者出现了特定的情况,债权人就可以优先获得抵押的财产,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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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要是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就擅自把共有财产拿去抵押,这种行为不算犯罪,不过得赔偿其他合伙人因为他的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要是在抵押共有财产的过程中涉及到非法挪用资金的情况,那他就可能触犯侵占罪了。所以说,共有人在抵押共有财产时要谨慎行事,不能随意而为,不然可能会给自己和其他合伙人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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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权益的保护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借款人违约不还钱,债权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并且债务人也知道这事儿后,就得在三年内把官司打到法院去。这样做的目的呢,就是能让债权人的权益尽快得到维护,让交易更公平,也能体现社会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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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这事儿里,要是只有夫妻中的一方签了字,那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担保的债不是用来满足家庭日常需求的,那没签字的那一方一般不用担担保责任。为啥呢?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弄的超出家庭日常需求的债,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能证明这债是用于夫妻一起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的,那另一方就可能得担责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