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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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打电话通知当事人处理事儿,可没说具体啥情况呢。要是跟案子有关,那这就跟口头传唤差不多啦。像那种违反消防法规的当场违法行为呀,负责的人有权把相关人员叫过来,还得说清楚为啥叫人。等后面再问的时候,得把口头传唤的详细情况老老实实地记录下来,这样才能保证传唤是合法又规范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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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可不是服刑哦。它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在侦查过程中碰到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要是最后被判刑了,服刑通常在监狱。不过呢,要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送去执行刑罚之前,要是剩余刑期不到三个月,那就由看守所来代为执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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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本身不需要花钱。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但是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如果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可能需要支付律师费用。此外,如果被拘留人需要改善生活条件或者购买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可能需要自己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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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是一种刑罪,而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继续犯罪等。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最终是否有罪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