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起诉标准谁来定罪的
时间:2024.10.27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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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涉及到
醉酒驾驶的
刑事诉讼规范审判的主要执行者通常是各级人
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考虑各类
证据以及被告人的承认
犯罪事实之态度的基础上,综合考量被告人是否达到了醉酒驾驶罪行的既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做出判定时会严守各项有关法律规定并
严格执行相应的审判程序。
在涉及醉酒驾驶的案件中,
公诉机关将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而法院则需在经过严谨的审理之后,依法作出最终的判决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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