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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怎么应诉法院

时间:2024.10.29 标签: 诉讼仲裁 受理范围 阅读:1100人
律师解析:
若面临涉案追偿权纠纷的法律诉讼,首要工作便是对原告递交起诉状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各类证据进行深度剖析,明确其所提出的追偿权利及对应额度背后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与理由是否正当且符合法理法规
紧接着,有必要全面搜集并整理那些于己方有利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定中的具体条款、付款单据的真实性、以及各方之间的通信往来记录等等,以便有力地证明自身并不应当承担或仅需部分承担追偿责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务必清晰明了地阐述自身的立场与论点,同时针对对方的指控给予精准的反驳。
倘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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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上诉诉讼费:(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诉讼时效中止原因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押金不退多少钱可以立案起诉费多少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若押金无法退还且权益受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诉讼会产生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其数额依赔偿要求而定:1万元内每案50元,1至10万元超出部分按2.5%计算,10至20万元超出部分按2%计算,以此类推。除费用外,还需考虑时间成本、证据收集难度等。建议先友好协商或投诉,再考虑诉讼。

    浏览量:1397 2024-11-23
  • 违反协议如何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违反协议的诉讼流程通常包括:研究协议性质及违约行为损害;搜集证据如协议原文、沟通记录和支付凭证;起草起诉状,明确双方信息和诉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如被告所在地或合同执行地)提交起诉状。过程中需关注立案、送达、庭审等环节。因协议类型不同,法律适用和举证责任有差异,建议仔细分析后决策。

    浏览量:804 2024-11-23
  • 如何判定恶意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恶意诉讼旨在不正当侵害他人权益。审理时需考虑:起诉方诉由缺乏充分依据;主观意图不纯,明知诉求无合法性仍起诉;是否给被告造成不必要损失,如时间、精力、金钱消耗;起诉过程行为分析,如蓄意拖延、滥用程序等。判定需严谨证据分析,详知案件全貌,深度剖析比对证据真实性和关联性。

    浏览量:829 2024-11-23
  • 过失致人死亡如何解决

    刘欢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播放量:500 2022-06-07
  • 股权确认有诉讼时效吗

    刘婉芬律师

    股权确认之诉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期间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播放量:1214 2022-06-07
  • 分公司也是有法人的吗

    刘婉芬律师

    不是的,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人,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播放量:1129 2022-06-07
  • 立案后再撤案会怎么样吗

    1171人阅读

    立案和撤案这事得谨慎对待,得根据实际情况来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在自诉案件里,自诉人有权利去进行和解或者撤诉。而公诉案件能撤销的条件有这些:要是情节比较轻微,构不成犯罪;已经超过了追诉的时效;遇到特赦或者免刑的情况;没人再去告诉或者已经撤回告诉了;犯罪的人已经去世了;还有法定的免责情形。不管是立案还是撤案,每一个决定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

  • 立案后和解的法律程序有哪些条件和规定

    1385人阅读

    立案之后如果双方选择和解,这必须是基于双方自愿的,而且不能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随时都可以进行和解。和解达成之后呢,既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让法院出具调解书。一旦撤诉,案件就结束了;而调解书经过双方签认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啦。不过,和解的履行主要靠双方的诚信,如果有违约的一方,另一方仍然可以再次起诉。

  • 立案条件包括什么内容和方法

    1106人阅读

    立案条件一般包含这些方面哈。首先得有犯罪事实,就是得有已经发生了的、得追究刑事责任的那种犯罪行为。其次呢,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犯罪行为得达到法律规定的该受刑事处罚的程度。最后,还得属于那个司法机关管辖,得在那个司法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在刑事诉讼里,立案可是起始程序哦。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是发现了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就得按照管辖范围去立案侦查啦。

  • 派出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包括什么

    1833人阅读

    首先得有实实在在的犯罪事实,也就是确实有那种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了。其次呢,得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所涉及的行为得达到法律规定的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那种程度才行。最后哈,案件得是在这个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不在,那就会被移交给有管辖权的部门去处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