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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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申请有个时效规定,是一年哦。从咱们的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一直到次年的同一天为止。要是劳动关系一直持续着,因为没按时发工资这种拖欠薪酬的事儿产生了争议,那劳动者去申请仲裁的时候,这个时效就不受一年的限制啦。大家一定要记住,要赶紧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可别错过时效期,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仲裁申请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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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确规定,公司要是想变更工作地点,得先跟员工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呢,公司就得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且还要给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接着终止劳务关系,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是公司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员工有权利拒绝。要是因为擅自变更导致劳务关系解除或者其他惩罚出现,公司就得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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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来讲,兼职员工是有权益保障的哦。雇主和兼职员工可以通过口头协议来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呢。兼职员工能同时跟多家雇主签合同呀,不过这不影响之前合同的履行哦。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小时,而且不能约定试用期。另外呀,雇主和兼职员工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不用给经济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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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无缘无故地终止聘用劳动者的行为属于违法解聘。雇佣关系的解除需要有法定理由,像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规定,或者因触犯刑法被法律制裁等。如果擅自终止劳动者的聘用,那就是公然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和商业道德,严重侵犯了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雇佣关系的解除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