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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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与行文日期是否一致的问题一、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日期的认定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以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所标注的日期作为具体依据。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正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际,必须向员工提供相关文件——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因此这一环节也就标志着劳动合同被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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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对于企业而言,决定是否继续续签的举足轻重。此种情形之下,企业是否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则需要基于以下各项因素加以判定。首先,若系企业方面主动提出的不续签,那么企业理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1年为单位,每工作1年便须支付1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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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每名雇员签署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而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举例来说,用人单位有权利选择一年与每位员工签署一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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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员工,若决定申请离职,在正式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之后,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以书面形式表达的离职声明。然而,若是选择以下方式解除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务合同,则无需向用人单位递交任何书面通知:经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进行解除;现行劳务期内,只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用人单位出现有违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可以直接采用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