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劳动合同顺延至第三份协议期满后,雇主拒绝续订,则须向被雇佣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金将依据被雇佣者在该公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
赔偿标准。
对于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服务期未达六个月的情况,则需向被雇佣者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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