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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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方面起诉离婚所需准备的法律材料在进行单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时,所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结婚证书需被提供,用以证实涉案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且有效的婚姻关系;倘若未能找到结婚证原件,也可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获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其次,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以证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的诉讼主体资格。如若涉及抚养权问题,必须提供相关的新生儿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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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诉讼中,关于女方出轨的有效证据是什么若欲证明他/她人有不忠之行为,通常需谨慎地搜集下列关键性证据: 首先,"保证书"、"悔过书"等书面陈述,往往成为婚外恋情突然暴露后,由于无奈而写下的用以表达悔恨之心的宝贵证据; 其次,倘若在单位调查核实员工私生活情况时,发现存在婚外情现象,相关部门有时也会对其生活作风给予相应的惩处处理,这时所出具的书面文件则可视为重要证据; 此外,如前所述,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通信往来也是获取婚外情证据的一种方式,这类证据除了书面记载以外,同样应有先进行公证以保障其有效性之后,再向法院提交。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对于照片、录音、录像等现代化科技手段获得的证据类型,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综上所述,在搜集对方是否存在不忠行为的证据时,务必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只有这样所得的证据,才能在诉讼程序中得到认可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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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核查个人是否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核实一位人士是否已婚或离异的方法包括:1、若您需要查找某人的婚姻状况,您需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寻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但是需要注意,并非所有人均可进行此类查询,仅限于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关联或是作为当事人家庭成员等特定范围内的人群,同时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文件;2、在您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查询申请之前,请务必随同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只有符合上述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方会予以受理。因此,若您和该人互不相识,则必定无法获取其身份证复印件,进而便无法展开对其婚姻状况的查询;3、通过婚姻登记簿进行查询并不一定能够获得最准确的结果,这主要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文档可能发生迁移,倘若出现这类情况,工作人员将给予明确提示,届时您只需前往对应的民政局再次审核即可知晓确切信息;4、除此之外,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也具备查询他人婚姻状况的能力,然而前提条件仍为您必须与当事人具有密切联系或是涉及与其相关的权益问题,否则工作人员并不会透露关于本人婚姻状态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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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期限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原告在初次提起离婚诉讼后的约六个月内再次对配偶发起离婚诉讼,则该民事法庭通常会予以拒绝受理。这主要适用于那些一审判决未予准许离婚或者成功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协议的离婚案件。然而,若在此期限内并无新的证据或新的情况出现,那么原告在六个月之后方可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另外,在此期间内,原告务必充分搜集相关证据以备后期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