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对于执行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将此异议以
书面形式向上诉法院提交。
我们的法院将会依法仔细审查您所提出的异议内容。
在您提出异议之际,敬请提供明晰且充分的理由,同时,也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以支持您的
申诉主张。
例如,如发现
执行标的出现错位,或裁定执行过程存在不合规之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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