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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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规,危险驾驶罪引发的车祸,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危险驾驶罪涉及公众安全,保险公司仅垫付交强险内的医疗救治费,若驾驶者违法,公司可追偿。财产损失亦不赔。若驾驶者故意犯罪如醉驾导致车祸,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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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向相关部门报案并获得事故责任认定证书。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其现场查勘和损失鉴定。完成定损后再进行维修,确保理赔过程顺利。若先维修再定损,可能导致超出定损金额的费用需自行承担。因此,遵循“先定损后修车”原则,保障权益并提高理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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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一般汇入死者合法配偶账户,若死者父母健在且有继承权,配偶需支付其份额。子女份额由配偶监管,用于生活费用。若无配偶,赔偿金将直接汇入父母和其他共同继承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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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罪中,交强险可赔付受害者伤害。保险公司需承担费用,但赔偿金额不超责任人或企业的责任限额。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责任限额,超出部分不负责赔偿。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了解保险赔付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