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涉嫌侵占罪的立案过程中,通常需提交确凿证据,证明他人非法占用并拒绝归还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掩埋物。这包括:证明财物已交付对方保管的文件,如保管协议、收款凭据;显示对方实际占有财物且拒绝退还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以及了解情况的证人陈述等。
如果想要对诈骗犯罪进行刑事立案,通常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显示当事人经济或社交往来的书面证据原件,如合约等; 2.佐证诈骗全程的关键证据线索,如通讯记录含不法细节; 3.资金结算凭据,如银行流水、线上交易记录; 4.证人主观陈述,若有知情者相关观点看法及经历描述可作辅助证据提交警方。
侵占罪的立案过程中,需要提交有力证据,来证明别人非法占用且不还代为保管的东西,比如遗忘物、埋藏物或者保管物。这证据得包括:可以证明财物已经给对方保管的文件,像保管协议、收钱的凭据;能够表明对方实际占有财物还不退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还有了解情况的证人证言等等。
侵占罪立案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财物的归属权证明,例如购买凭证、产权证等,以证明该财物属于谁。还需要提供侵占行为的证据,比如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对方非法占用了财物并拒绝归还。此外,还需要提供财物的经济价值评估材料,以量化损失,从而界定犯罪情节和性质,确保司法机关能够全面审查。
报案诈骗时,需提供证据以证明诈骗发生且造成经济损失,如:与诈骗方的沟通文件(聊天记录、短信、邮件)、交易凭证(合同、收据、发票)、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证人证词以及相关音像资料等。这些证据应全面覆盖欺诈表述、交易细节和资金流向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