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房屋抵债的行为,主要是在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特殊情形下所采取的必要手段。
首先,必须经过严格的
司法审判程序,明确
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
债务责任。
进入执行环节后,倘若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并且其名下拥有可供执行的房产资产,那么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此类房屋进行专业的价值评估与公开拍卖。
若经多次拍卖均未能成功出售,在取得
债权人许可的前提下,
当事人可以选择以该房产抵偿相应的欠款。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确保被执行人和其所
赡养亲属仍然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