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1943人阅读
在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中,法院通常不倾向于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诉求。但受害者另案提起民事诉讼时,法院可能考虑案件特殊情况,如侵权行为影响及侵权者财务状况,裁量性地支持赔偿请求。
1105人阅读
在交通事故中,79岁老人身亡的赔偿需全面考量,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因地域差异而不同,通常按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计算五年;丧葬费参考当地职工月均工资六个月总和;精神抚慰金则综合侵权行为、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1243人阅读
关于69周岁车祸受害者赔偿,需考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计算,通常11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还需注意事故责任划分,确保赔偿合理公正。
1207人阅读
事故认定书未出前,赔偿探讨至关重要。需详知事故日期、地点及责任,虽有不确定性,可据实情证据初步协商。建议共识后签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项目与金额。注意,此协议非最终法律约束。认定书若与协商差异大,将影响赔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