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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辞职能拿失业金吗

时间:2024.11.0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317人
律师解析:
普遍来说,通过协商方式辞去工作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相应的失业救济金
对于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规定,通常是要求个人由于并非自身意志因素而导致失去当前的职位或工作机会。
因此,通过协商方式辞去工作在法律层面上看作是员工自主决定解除劳工协议,无法满足“非因本人意愿”的条件。
然而,假如在协商过程中,能够证明雇主存在过失行为,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协商解除劳工协议,例如未能按照劳工合同所规定的标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劳动环境、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以及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资格。
至于最终能否成功领取到失业救济金,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失业保险政策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与核实。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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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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