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接获
传票则说明您已因其所告之事而遭到另一方的依法
诉讼,此刻您无需亲自前往法院办理解除异议的申请手续,只需严格遵循相关传票中所明确列明的期限与具体要求来妥善备战此项法律挑战即可。
若对此等传票的内容持有疑义,抑或有必要提交的相应
证据以及答辩装备,那么请务必于传票中指定之期限内向相关法院进行呈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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