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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女方应该拿出自己的积蓄吗

时间:2024.11.0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13人
律师解析:
结婚之后购置新的住宅,女方是否愿意投入自身的积蓄,乃是一纯属个人意愿与家庭内部协商的问题。
这一决策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夫妻二人的经济状况、家庭长远规划以及对于新居的需求及期许等等。
当夫妻关系稳固且对家庭未来充满共同的设想和信心时,女性参与购房所投入的积蓄将有望极大地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同时也能为家庭财富积累做出贡献。
然而,若女方对于资金的运用另有打算,抑或担忧可能面临的风险,那么她亦有权自行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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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平均分割为原则。夫妻之间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具体方法是:一、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二、对方仍拒绝支付的,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三、待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后,对方应按判决书要求支付抚养费,仍拒绝支......

夫妻双方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原则上夫妻双方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各占有一半的比例。但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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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2年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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