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通常要在看守所待上37天。这个看守所是法律规定的羁押场所,得保障嫌疑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还得严格管束监督他们的行为。
在刑事拘留期间,该嫌疑人大致上会被羁押于对于该地区有管辖权的地方看守所中。这一场所主要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担任职责,用于储藏已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拘留证。在完成拘留手续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因此,在刑事拘留三天的时间内,嫌疑人将会在看守所度过这段时光。
被刑事拘留的人将被关押在何处刑事拘留通常会被关押在本地的看守所中进行。广义上讲,刑事拘留又被称为“预先拘留”或“临时拘留”,它是指由公安机关针对那些应当逮捕的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在特定的紧急状况下方对其人身自由权予以暂时剥夺,随后将其关押在看守所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委托的律师能够进行探访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进行探望,但是可以为他们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
行政拘留一般在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个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后,应当送达指定的拘留所执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在于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现行犯逃避侦查和审判,防止证据灭失或伪造、变造。刑事拘留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经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批准并签发《拘留证》才能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应遵守相关规定,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