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骗取贷款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用欺骗的手段获取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款单处;要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会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交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贷款过程中,如果涉及诈骗,导致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并且可能会被单处或并处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情况更加严重,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
我国对于欺诈手段获贷的法律制裁是非常严厉的。一旦发现有人使用欺诈手段获取贷款,情节较轻的,如给银行或金融机构带来重大损失,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情节特别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所以,千万不要试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贷款,以免面临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