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法律规定下,未满18周岁的人士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一旦未成年者遭遇非法侵害时,他们可采取自我保护性的措施进行反击,只要其行动未超出必要程度,即可被视为正当防卫行为;而若其行为超出此范围,则将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处罚时应予以从轻或减免处理。
当我们面临不法侵害时,合理的自我保护行为是无需赔偿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阻止违法行为而采取的合理行动。如果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尺度,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那么防卫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然而,如果防卫行为超越了必要的尺度,导致了重大伤害,那么防卫者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也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适度赔偿。在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时,需要综合考虑侵害和防卫的性质、手段、强度、时间选择以及环境等因素。
公民在面临非法侵害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实施适当的自卫行为是合法的,且无需承担责任。然而,如果自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导致重伤等严重后果,可能会涉及过度防卫,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自卫行为过于激烈,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重伤,可能会被判定为防卫过激。因此,在自卫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度性。
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在中国刑法框架下,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所采取的防御措施,即使导致对方轻伤,只要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且不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不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若防卫行为过度,引发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负刑责,但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法院将综合考量实际情况,判定防卫行为的合法性及责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