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彩礼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解析通常情况下,彩礼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彩礼一般只适用于在正式注册成为合法夫妇之前所赠予的礼物或支付的款项,此行为实际上属于一种赠予,也即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应被认定为其单独所有的财产,因此,彩礼便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关于再婚夫妇离婚财产的分割与继承的规定再婚后夫妇之间关于财产的划分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应提交给法院进行裁定,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优先考虑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定。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族土地承包经营中所拥有的各项权益,理当依据法律予以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全新规定我国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做出了如下具体规定:首先,若在夫妻双方并未对财产进行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那么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入等均应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其次,夫妻双方有权利以书面形式对共有财产的归属与处置方式作出约定;最后,夫妻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置需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婚后财产购买均分的原则。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有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比如会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离婚时房产处理情况复杂,主要分几种情况。婚前一方全额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婚后购房属于共有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配,也会考虑购房贡献大小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也无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