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当我们说某个民事行为没效了,给撤销掉了,或者就确定根本不会生效以后,那个做了这个行为的人,他从这个行为中得到的钱财,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觉得没必要还的话,那就得按市价来补偿。如果其中一方有错,那么他/她就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两个人都有错,那他们就要各自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比如说,在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已经把钱花出去了,那他基本上就得把钱还给人家。
得先搞清楚哪些地方是无效的,然后再看看它们到底会咋影响整个合同。如果无效部分并不影响合同的核心内容和目的,那合同的其他部分照样是有效的,可以继续履约。可是,要是这个无效部分对合同的关键条款和目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那可能就需要咱们重新商量或者走法律程序来解决了。最后,咱们再来聊聊怎么处理无效部分的后果。这可得看具体情况,看看是不是得把得到的东西还给人家,或者给人家补偿。
假设你签了个借款合同但事后发现是无效的,这时借款人就可能不肯还钱给你。不过别担心。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假如之后发现这是一个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话,那么借款人获得的所有财产都是要尽数归还的。但要是真的无法偿还或者没必要偿还的话,那就要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如果借款人也有犯错误的地方,那他们就需要负责赔偿出借人因为这个导致的任何经济上的损失。
要是咱们俩签的那个借款合同被法院说成是不作数了怎么办别怕,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来说,能退就退回去。要是东西退不了,或者没必要退的话,那就得算个价格赔偿给人家。比如,你犯错了,就得赔给我因为这个而遭受的损失;相反地,咱俩都有过错时,就要自己承担起自己的那一部分责任。
别着急,这事儿在咱们的大法里面也有规定的。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咱们双方如果因为这个合同弄出了什么财产损失,就得给人家还回去;要不还的话,至少得拿点东西来抵债。当然,如果是有一方犯错导致这个结果的,那他就得赔人家的损失;如果是大家都有错,那就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