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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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第三人提供担保时,要是没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就让债务人把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那担保人就不用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啦。这就是说,担保人在担保时没明确同意债务转移,而债权人又没经担保人同意就允许转移了,担保人就能免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并且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说得很清楚,一般机关法人不能当保证人,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的情况。还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能当保证人。 所以呀,要是给人借钱担保后,没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让债务人转移债务,担保人能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免除或减少担保责任,同时,根据第六百八十三条,特定类型的法人和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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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情形下,担保人有权利起诉其他担保人哦。这主要得看担保合同具体咋约定的,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咋说的。就像呀,如果好几个担保人在担保责任承担这方面有分歧啦,或者其中一个担保人觉得其他担保人做了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事儿,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啦,那他就有可能去打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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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要是没按时还钱,那担保人就得按照担保合约去替他还钱。担保责任主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一般保证的情况是,借款人通过法律途径都还没还钱的话,担保人才需要负责。而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要还钱,也可以找担保人要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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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房子抵押了却还不上贷款,那银行或者贷款机构就有动作啦。一开始会不停地催你还钱,要是催了好多回都没效果,就有可能把你告到法院,让法院帮忙实现他们的抵押权。法院说不定就会判把抵押的房子拿去拍卖,用卖房子的钱来还贷款。而且在这整个过程当中,你的信用记录肯定会被搞坏,以后再想贷款或者办其他跟信用有关的事儿,就难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