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管辖判定基于保险人代表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的合同或侵权关系。尽管保险人依法享有此权利,但它本质上属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延伸。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产生源于被保险人对因侵权或违约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直接索赔,具有法定性,不会改变被保险人原有的索赔权利。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管辖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应该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