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通常必须遵守,在未得到执行机构书面批准确认之前,不得擅自离开隶属于其所居住的市或是县城。但是,倘若确有特殊原因使得取保候审者不得不跨地区前往其他省份,那么他们首先就得向负责行使执行权的机构进行全面汇报,并保证获得上述机构的正式批准后方可行动。这一举措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在整个司法审判过程中可随时接受传唤,避免出现无法及时出庭应诉或者提供证言的情况。
在保释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通常可以在其居住地继续日常的生活与工作活动,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可擅自离境。若确有必要前往其他城市进行工作,则应提前向负责执行保释候审的司法机构进行报备并取得相应的许可。否则,这将构成对保释候审条件的违反,从而引发保释候审被取消或变更的后果。
在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在其居住地自由活动并从事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的规定,不得擅自离境或者未经许可前往其他地区。因此,如果您希望在本省继续工作,理论上来说这是被允许的,但在此之前必须得到执法部门的明确批准。
被取保候审者在未经执行机关同意的情况下不可擅自离开所居住或暂住的市、县境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在认定有必要的前提下,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签发相应的保证文书,用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密切配合调查人员随时接受传唤。
在取保候审期间,您是可以外出工作的。然而,对于已经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而言,如无经执行机构的事先审批同意,他们不能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倘若这类人员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先行进行拘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