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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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卖中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得综合好多因素呢。关键就是看行为人有没有用威胁、吓唬的手段,让受害人感到害怕然后交出财产,像威胁要破坏拍卖秩序这种情况。而且还要审查行为人是不是有非法占有财产的想法。要是有合理的诉求或者合法的交易,那就不算敲诈勒索。但要是故意制造虚假的竞争环境,逼着竞拍者退出,自己以低价拿到拍品,还逼着原所有者支付额外费用,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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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判断把东西据为己有算不算盗窃罪,主要看是否符合盗窃罪的那些条件。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包含非法占有、偷偷拿走以及达到法定数额或者特定情形等方面。要是某个人没有得到许可,就擅自把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并且有非法占有的想法,同时也满足了法定的要求,那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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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窃罪中,赃物得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并且得有证据能证明其存在以及具有经济价值。盗窃罪说白了就是偷偷把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像那种偷偷地拿走数额比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进行这种偷偷拿东西的行为都算。其中还包括带着武器多次去偷东西、在公共场所偷别人放在身上的东西以及偷偷地拿走很多钱等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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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别如下:吸收犯的犯罪行为没有独立性,牵连犯里的犯罪各自独立。从成因看,吸收犯是基于行为的轻重关系,牵连犯则是因为方法、目的或原因与结果行为紧密相连。准确区分这两类罪数形态,对于理解它们的定义很关键,对探讨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