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专属
管辖乃指法律明确规定部分特定类型之案件仅能归属于特定的
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原告与被告双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约定来变更原先所确定的管辖法院。
具体而言,如涉及
不动产纠纷的
诉讼,应由该不动产所在地区的法院行使
管辖权;
若因港口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纷争引发诉讼,则应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负责审理;
而对于因
继承遗产所引起的争议,则应由被
继承人死亡之时的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行使管辖权。
此类专属管辖的案件,其管辖法院均为法定,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皆无法排除专属管辖的适用。
因此,在涉及专属管辖的情况下,确实无法通过协议约定来决定管辖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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