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司法鉴定精选解答 > 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时间:2024.12.11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1216人
律师解析:
当我们对伤情鉴定结果不太满意时,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去申请重新鉴定的。
通常,我们应该向当初作出鉴定结论的那个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去提交申请,并且要清晰地说明自己不满意的理由以及所依据的相关信息。
上级机构会专门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来对这个伤情进行重新的审查和鉴定。
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一定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我们对原鉴定结果的异议。
同时,千万要注意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间限制,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可能就没办法再受理我们的申请。
另外,重新鉴定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是由申请人先垫付的,最后,会根据重新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到底由哪一方来承担这些费用。
总之,我们在处理伤情鉴定相关事宜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申请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机关机关应当及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办案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

当事人可以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检察院的职权是什么

    聂晓东律师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播放量:614 2022-06-07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 手碗骨拆了做鉴定会是几级

    1752人阅读

    手腕骨折的伤残鉴定级别不能简单判定,需综合骨折严重程度、恢复情况及对肢体功能的影响等多方面。若治疗后手腕活动正常、不影响功能,可能够不上伤残;若骨折严重致关节活动受限、肌力下降,影响生活工作,可能构成伤残,甚至更高。具体等级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依国家标准评定,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应尽快申请鉴定。

  • 旧伤新伤怎样做司法鉴定

    1637人阅读

    司法鉴定旧伤新伤,需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交申请,并准备提交病历等材料。鉴定中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如影像学检查观察损伤形态特征。鉴定人员认真分析损伤病理变化、愈合程度,结合伤者病史、治疗情况判断损伤时间与机制。不同损伤类型和部位,鉴定方法与重点有别,结果要基于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才具法律效力。

  •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先后顺序吗

    1752人阅读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无严格先后顺序,二者启动时机和目的不同。伤情鉴定多用于刑事案件,确定伤害程度以追究刑责,受伤后应尽快做;伤残鉴定多用于民事赔偿,评定残疾等级,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进行。有些案件可能先做伤情鉴定,稳定后再做伤残鉴定,也有先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具体顺序依案件性质、需求和法律程序而定。

  • 刑事案件判定标准仅仅以伤口为准吗

    1435人阅读

    刑事案件判定不能仅看伤口。在刑法中,判定犯罪及罪行轻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如伤害程度鉴定影响量刑。此外,犯罪主观故意或过失、客观手段时间地点等,案件起因、犯罪人年龄、精神状态,自首立功情节,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事由都要考虑。其判定是综合严谨的法律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