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首先,说起证据嘛,就是咱们当事人自己说的话呀、写的文件呀、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呀、听得见看得到的画面呀、电子设备上存下来的玩意儿呀、那些讲了实话的人说的证词呀、专业人士做出来的鉴定报告、还有法官去现场看了后记下的笔记哟。这些证据里头最重要的就数电子数据,就是那种你在电脑或手机上搞出来的、发出去的、收进来的、或者老老实实地存放在那儿的信息,比如说聊天记录什么的。
你可以用电子数据当证据喔。比如说,我们平常那种微信、QQ之类的聊天记录就属于这个范围内,所以要是我们想告别人的话,这些都能当作证据。不过记得,根据咱们国家《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想要让法院帮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必须要在三年内提起诉讼。你可以从发现自己受损的那天开始算起,也可以直接以应该知道权益受侵害的那一天为准。当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你真的有困难,法院才会考虑给你延期。
电子数据亦可被视为关键证据的一种。其中,包括聊天记录在内的各类电子文件皆属于电子数据的领域之内,因而完全有资格成为诉讼中有力的证据之一。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债务偿还,则出借方便可凭借聊天记录所载信息,清晰地证明了借贷关系以及所涉借款额,进而向管辖权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而,所有证据在被采纳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之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与核实。
电子数据无疑已逐渐成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可被视为证据的有力支撑。其中,聊天记录便属于此范畴内的电子数据类型,因此在必要状况下,我们完全有理由将其作为诉讼欠债不还行为的重要证据之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证据,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与证实之后,方能真正发挥其在判断案件事实方面的作用。
司法实践中所采纳的证据类别包括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专家鉴定及现场勘验的详细记录。若仅提供聊天记录作为唯一证据,也可理解为这是电子数据的一种存在方式。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电子数据确具一定的证据效力,从而作为裁判事实的依据之一,然而前提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才能加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