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民事诉讼的范畴里,被告开庭才提交
证据这种情形是较为普遍的。
2.从法律层面来看,按照规定,对方所提交的证据务必在事先确定的
举证期限内进行提交。
倘若超出了这个期限才提交,那么就很有可能遭遇证据失权的状况,也就意味着该证据有很大概率不会被法院所采纳。
当然,如果是因为遇到了
不可抗力之类的正当理由而导致
逾期提交,法院则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判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3.与此同时,原告拥有对被告逾期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他们可以明确指出这些证据存在的各种问题,或者说明这些证据对己方可能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4.最后,法院会全面地考量整个案件的各种情况,这里面涵盖了证据本身的真实性、与案件的关联性、合法性等方面,同时也会把逾期提交的原因等因素考虑进去,以此来决定到底是否采纳该证据,以及该如何认定该证据的效力。
5.总而言之,被告选择在开庭时才提交证据,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所以,在
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各方都应当严格遵守举证期限等相关的规定,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给自身的诉讼利益带来不利的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
起诉小李。在庭审时,小李才提交证据。小朱认为小李违反举证期限规定,该证据不应被采纳。小李称有特殊原因才逾期提交。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对逾期证据质证,并指出可能影响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李开庭才提交证据,按规定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逾期有证据失权风险。
2、若小李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提交,法院会视情况判定是否采纳。
3、小朱有对逾期证据质证权利,可指出问题及不利影响。
4、法院会综合考量证据各方面因素及逾期原因来认定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