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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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是由母亲来抚养的。当新生儿还不到两岁的时候,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会倾向于支持母亲对孩子的抚养。不过,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也会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健康情况,还有孩子虽然难以表达但其实也存在的意愿等方面。总之,裁决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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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孩子依然是父母共同的孩子,父母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孩子的义务。要是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由谁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那法院就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法院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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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婴儿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利放弃抚养权,不过母亲生完孩子后一般有权决定不行使抚养权。但放弃抚养权并不等于不用承担抚养责任,母亲得履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孩子的义务。通常来说,婴儿更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所以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着就和孩子的亲情断了。不管孩子由谁来抚养,他/她永远都是母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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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新生儿出生证明上的父母信息不一致时,需要进行更正或补发,这时得前往相关机构去办理。要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才造成的这种情况,那就得准备好接生记录、村或乡镇政府的证明、原始出生证明、母亲的身份证以及亲子关系声明(还要附上两名证人),然后向当地的妇幼保健院申请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