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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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后的赔偿标准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凭收款凭证、病历等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情况等确定)、交通费(以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出差补助标准)、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等,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综合事故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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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撞人致轻伤,赔偿金额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算,含已产生及后续费用;误工费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护理费据护理人员情况等确定;交通费凭正式票据。具体金额依实际情况计算,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协商不成可诉讼,费用总和大概在数万元到十数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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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对方全责却拖着不赔的情况,可采取协商、代位求偿或诉讼等措施。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有法定赔偿义务,协商时要明确要求及期限以留证据。协商不成可申请代位求偿,让保险公司先赔再追偿。也可诉讼,备好证据、写好起诉状在时效内起诉,判决生效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有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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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遭遇车祸身亡后,其死亡赔偿金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享有;若未婚且无父母,则由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实际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法院会按亲密程度、生活依赖程度等分配。死亡赔偿金分配要遵循法律与公平原则,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