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1563人阅读
交通事故中伤者不签字结案较常见,但结案不唯取决于伤者签字。责任认定清晰、赔偿事宜处理好交警可依法结案。民事赔偿方面,履行赔偿义务后留存证据,伤者不合理要挟可让其走法律途径。若存在争议事项如责任认定、赔偿数额未解决,则需进一步协商或借助司法途径。
1090人阅读
若车因朋友交通违法被扣,可让朋友处理违法事宜取回车辆,朋友拒绝或特殊情况时车主可持证件去扣押机关说明。车辆因刑事案件扣押需等案件结束按程序申请取回,有时要提供担保。并且借车过程中若有过错,车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1692人阅读
交通事故处理中,伤者签字并非结案的绝对必要条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交警依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作出认定,伤者签字不是生效必备条件,不服可复核。民事赔偿时,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伤者签字有助于结案,若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判决生效也算结案。
1187人阅读
车辆被借至赌场等场所时,车主有要回车辆的权利。车辆所有权属于车主,借车人用于非法场所不影响车主的所有权主张。借车人拒还时,车主可诉讼维权,但需证实所有权。若被执法部门知晓,车可能被暂扣作调查证据,调查完且车无涉违法犯罪时车主可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