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在网上进行
起诉后,倘若无法联系到被告,便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解决。
法院会在法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一
公告期通常为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即便被告实际上并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书,但从法律程序上来说,也视为已经送达给了被告。
基于此,法院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各种
证据等进行全面的审理工作。
要是被告在公告期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到庭参与
诉讼,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送达所产生的费用是由原告先行垫付的,而最终这笔费用是由
败诉方来承担的。
与此同时,在这种无法与被告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对案件审理的效果以及效率产生影响,所以原告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比如准备更充分的证据等。
总的来说,通过公告送达这种方式能够保障
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原告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持谨慎和警惕。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有
经济纠纷,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李。法院却无法联系到小李,于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60日。期间小李实际未收到文书,但法律视为已送达。小朱准备了证据,而小李公告期内无异议也未到庭。小朱还垫付了公告费用。
案情分析:1、公告送达在联系不到被告时保障诉讼程序推进,但存在被告实际不知晓诉讼的情况。
2、小朱虽垫付公告费,但如
胜诉可让败诉方承担,需保留好相关票据等凭证。
3、小朱应提供充足证据,因小李未参与诉讼,法院只能依据小朱证据审理,证据不充分可能影响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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