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单位分的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分的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1.0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32人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单位所分配的福利房在以下两种情形中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其一,婚后取得的福利房。
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内获得的福利房,一般来讲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各类财产等都被视作共同所有,福利房自然也属于财产范畴之内。
比如,夫妻二人在婚后通过单位的福利政策获得了一套住房,那么这套住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权利。
其二,婚前一方取得福利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在此情况下,尽管福利房是在婚前由一方取得的,但是婚后双方一同偿还贷款的那部分以及该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丈夫在婚前通过单位获得了一套福利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房产处置等方面享有相应的权益。
不过,如果单位明确规定福利房只归一方所有,或者存在其他特殊的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
总之,对于单位分的福利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综合考虑取得的时间、是否有约定等诸多因素,以此来准确判断该福利房的财产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小朱单位分配福利房一套。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小丽主张该福利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是单位给自己的福利,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婚后取得的福利房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小朱和小丽的案件中,福利房是在婚后取得的,从一般情况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权利。
2、若单位没有明确规定福利房只归小朱一方所有,也不存在其他特殊约定,那么该福利房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上不需要,生活中视情况可选择进行公证。要是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证。只须凭协议和离婚证书、证明所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

    周玲律师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播放量:1021 2022-06-09
  •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周玲律师

    1、当事人要准备好公证需要的材料。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履行完毕。

    播放量:832 2022-06-09
  •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万鹿勇律师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播放量:596 2022-06-09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 一方被起诉夫妻共同财产能被强制执行吗

    1568人阅读

    当一方被起诉且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时,满足法定条件可被强制执行。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可用于偿债,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一般只能执行共同财产中属该方部分。执行要保障另一方合法权益,如留生活费用等。具体执行依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确定,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保合法合理。

  • 过错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

    1965人阅读

    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如房产分割,婚后购置一般为共同财产,能证为过错方个人财产则归其所有。其他财产也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划分,具体要结合实际,遇此类问题可咨询律师。

  • 和老公离婚了户口在他家,拆迁能分钱吗

    1083人阅读

    该问题受诸多因素影响。拆迁赔偿若依据户籍人口数量分配,具备相应户口身份的人通常有可能按此标准获得应有份额;若赔偿衡量的是房产所有权或其他特殊标准,不满足这些要求的人,可能就无法获得任何金钱赔付。

  •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去做公证吗

    1930人阅读

    婚内财产协议不一定要公证。未经公证的协议,若体现夫妻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仍具法律效力。公证能提升协议公信力、避免争议,但非生效必要条件。公证需夫妻同往机构并提供财产证明等材料,公证协议在诉讼中是有力证据,若有相反证据可减弱其效力。是否公证可依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