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雇佣关系的范畴内,一旦发生事故,通常由雇主承担无
过错责任。
通常来讲,雇主得承担全部的
赔偿责任,这里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除非雇主能够有力地证明,这场损害是由
受害人自身故意去造成的。
倘若雇员出现了重大过失的情况,那么雇主的赔偿责任是可以适当地被减轻一些的,不过即便如此,雇主依然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举个例子,当雇员在驾驶雇主的车辆去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此时雇主就必须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
赔偿,这里的损失涵盖了
医疗费,也就是因为受伤而产生的
医疗费用支出;
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工作而损失的收入;还有
护理费,就是照顾受伤者所需要的费用等等。
要是雇主已经为雇员购买了
工伤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部分的赔偿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而剩下的那部分赔偿则仍然由雇主来承担。
总而言之,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于雇员因工作原因而引发的事故,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责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雇佣小李开车送货,途中小李因疏忽发生交通事故致小胡受伤。小胡要求小朱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小朱认为小李存在重大过失,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雇佣关系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小朱作为雇主通常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小胡自身故意造成的,本案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
2、小李存在重大过失,小朱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但小朱仍需承担
主要责任。若小朱为小李购买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剩余部分由小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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