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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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遇对方无责却不履行赔付义务时,可按如下步骤处理。先确认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文件无误,若涉及交强险范围内法定无责赔付,可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并发送书面赔付通知,沟通无果可申请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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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损坏他人车辆属于民事财产损害侵权。赔偿需包含车辆维修合理费用和因无法用车产生的合理替代交通工具费用。维修费用以维修厂清单和发票为据,赔偿数额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否则被侵权人可起诉,侵权人要留存证据如现场照片以证实际损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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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逃逸未造成人身伤害时,会面临行政部门的罚款、拘留处罚。民事赔偿方面,虽无人员伤亡但要赔偿财产损失,如公共设施和他人车辆刮擦损失,逃逸中造成额外社会经济损失也要赔偿,赔偿额度依实际损失确定,该行为性质严重会加重赔偿责任,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减轻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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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驾照且肇事逃逸者对车祸赔偿负有首要责任。赔偿包括对受害者人身伤害(如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和财产损失(以车辆维修费为例)。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评估角度多元,除经济损失程度外,还会结合受害者实际情况权衡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