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涉及8岁以上两个女儿
抚养权的判定,有着明确且细致的原则,具体如下:
1.充分尊重孩子意愿:
当孩子达到8周岁及以上时,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格外注重孩子的真实想法。
法官会选择合适、轻松的场合,以温和的方式询问孩子,让孩子明确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例如,可能会在一个温馨的房间里,与孩子单独交流,让孩子感受到被尊重。
孩子所表达的意见,在最终的判决中会被作为至关重要的参考依据。
2.全面考虑双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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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能力:这涉及到多方面因素,经济收入是重要一项。
稳定且充足的收入能够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各项需求。
居住条件也不容忽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抚养意愿:需要看哪一方更愿意在日常生活中,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关心孩子的生活起居、学习情况以及身心成长。
-身心健康:若一方存在诸如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疾病,那么在抚养权的争取上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3.遵循均衡分配原则:
综合各种因素考量之后,通常会倾向于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这样的安排既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又能让双方的抚养负担相对均衡,更有利于孩子在稳定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离婚,有两个8岁以上女儿。双方都想
争取抚养权,争议点在于
孩子抚养权究竟如何判定。小朱经济条件好但工作忙,小李收入一般但陪伴孩子时间多,两个女儿对跟谁生活也有不同想法。
案情分析:1、充分尊重孩子意愿方面,法官会选择合适场合分别询问两个女儿,其表达的意愿将作为重要参考。
2、全面考虑双方条件上,小朱经济收入高但抚养时间少,小李虽收入一般但抚养意愿强。若小朱有不良嗜好等影响身心健康的情况,则在争取抚养权上不利。
3、遵循均衡分配原则,综合考量后,大概率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让双方抚养负担均衡,利于孩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