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结婚前单方购置的商品房为个人财产;共同出资购房则属双方按比例共有,需协商划分;婚后购房无论产权归属哪一方,皆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所有权名义并不影响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权利和义务,分割通常公正公平。
在离婚案件中,父母购房赠予子女的房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①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②子女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即使在婚姻期间,也视作对双方的赠与,可能纳入共同财产;③明确表示只赠予子女的婚后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配。
不动产之上的物权设立、变动、让渡以及消亡,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如若未经相应的登记手续,则不具备法律效力,然而,法律另作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因此,仅有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协议而未针对房屋产权事项进行正式的转移登记,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转移,也就无法进行分割处理。
不动产之上的物权设立、变动、让渡以及消亡,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如若未经相应的登记手续,则不具备法律效力,然而,法律另作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因此,仅有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协议而未针对房屋产权事项进行正式的转移登记,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转移,也就无法进行分割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怎么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