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关于电瓶车撞击绿化带造成行人损害的责任划分探讨电动自行车撞击行人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核心问题之一,按照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所产生的实际作用及主观犯错的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即承担主要责任的当事人需负担事故发生率的70%;承担同等责任的当事人需负担事故发生率的50%;而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则需负担事故发生率的30%。
电动车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的责任判定标准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件时,关于责任认定的原则如下:首先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来确定责任归属。
电瓶车逆向行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应如何划分责任若电动车在逆行过程中与机动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一般情况下,将认定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负有全部责任。具体的责任归属问题,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定。若是由此引发了人身伤害事件,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必要成本以满足治疗及康复需求,同时,还需要对因此而导致的误工损失予以赔付。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发生撞击,有过错方承担赔偿。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若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方赔偿。机动车无需承担额外责任。一方过失引发事故,承担全责。多方过错导致事故,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区分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发生意外,各方均无责任。
电动自行车相撞,责任归属需依法判定。若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应承担全责;双方或多方过错则按行为作用和过错程度分担主、同、次责;若均无过错,则为交通意外,各方无责任。判定责任需综合考虑各方行为和过错,确保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