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
误工费的确定主要依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关于误工时间,通常是以
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的。
要是因为受伤导致残疾而持续误工的话,那就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的那一天。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误工费是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的。
而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要是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来计算。
再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小李主张误工费,但双方对
误工费计算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误工时间和收入计算缺乏依据,小李认为应按规定合理计算。
案情分析:1、关于误工时间,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小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若小李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如固定月收入5000元,误工3个月,误工费为15000元。
3、若小李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如当地同行业月均工资3000元,误工4个月,误工费为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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