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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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家法不支持男方在婚姻破裂时净身出户,但男方若有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家暴、虐待或抛弃配偶家人等严重过错行为,财产分割会处不利地位。若男方故意隐匿等侵害配偶财产权益行为,法官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给他,但这不等同于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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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变为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书面约定将婚前财产设为共同财产,签字或生效条件达成时生效;二是婚姻期间生产、经营等活动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但要区分婚前财产自然增值情况,自然增值部分仍为婚前财产。总之,需双方达成一致或基于特定行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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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司法实务中,一般难直接让男方净身出户。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财产分割份额可能减少;若有隐瞒、转移等不法行为分割时可能更不利,但即便有这些过错也不必然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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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条文一般没有女方净身出户的规定。若女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隐瞒、转移、变卖、破坏财产或制造虚假债权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可能减少或剥夺其份额,但这不是严格的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