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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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世后,妻子是否承担其债务需具体分析。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因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妻子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为丈夫个人债务且妻子未签字、未用于共同生活等,一般不用担责,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妻子需担责。实际操作要依据具体债务情况和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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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款是针对受害人因人身受侵害产生的损失给予的赔偿,具有人身属性,主要用于弥补受害人损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其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产生。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明确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情形,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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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签字的借条一般视作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因共同签字表明双方知晓认可借款,且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等事务。法律上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离婚时通常共同承担,分担比例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若有证据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不担责,但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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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共同偿还,离婚时用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判断债务性质主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家庭日常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非法活动债务为个人债务。离婚应分清债务性质,有争议可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