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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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涉案账户款被退回时,要先明确退回原因。若因合法因素退回,账户所有者应查账户合规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涉案账户有监管责任。若账户被误认涉案,所有者可要求执法机关出说明文件。要确保自身无违法违规行为,若因误认遭受损失,能证明关联性的,可依法要求赔偿或恢复名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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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方权利对债权人债权构成潜在威胁时,债权人可用代位权保护自身债权。在合同执行中,代位权特性包括债权人债权合法明确且入清偿期、债务人不收缴到期债权会伤债权人、非专属债权。如甲欠乙款,丙欠甲款到期甲不索偿,乙可主张代位权,但行使受自有债权限制,费用由债务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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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起诉同一个债务人可合并起诉。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共同,或标的同种类且法院认为可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属共同诉讼。其利于法院审理裁判,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合并起诉要明确原告请求及权利义务关系,标的不同通常需分别起诉,能否合并要依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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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有期限限制,若超过5年,法院很可能不受理。《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从债务人行为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5年为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中止等规定无关。超5年主张一般会被驳回,但特殊情形下结果可能不同,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