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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是否属于遗产范围之内

时间:2025.01.0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87人
律师解析:
孳息主要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在遗产继承中,通常情况下孳息属于遗产范围,但实际判定时要结合具体情形。
1.天然孳息的相关情况
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质所产生的收益物。
像果树结出的果实,这是果树在自然生长过程中产生的;牲畜产下的幼崽,也是基于牲畜自身的繁殖能力而产生的。
被继承人死亡时,如果天然孳息已经和原物分离,就应当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来继承
因为它们已经独立于果树这个原物,具备了独立的经济价值,所以可以按照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2.法定孳息的相关情况
法定孳息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
常见的如存款利息,这是银行根据相关法律和约定,对储户存款支付的报酬;还有租金,是出租人依据租赁合同承租人那里获得的收益。
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已经取得的法定孳息属于遗产范围。
例如,被继承人死亡时,其银行账户中已经产生的存款利息,就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不过,如果孳息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产生的,而且原物已经被继承分割,那么该孳息的归属就需要根据具体的继承情况以及相关约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名下果园中有部分成熟且已采摘的果实,还有未采摘的果实。同时,其银行账户有生前已产生的存款利息,去世后又产生了新利息。继承人小李和小胡对已采摘果实及生前利息作为遗产无异议,但对未采摘果实和死后利息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已采摘的果实作为与原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在小朱去世时已具备独立经济价值,应作为遗产按规定分配。
2、生前银行存款利息作为法定孳息,在小朱去世时已取得,属于遗产范围可继承。
3、未采摘果实因未与原物分离,在小朱去世时不应作为遗产。
4、死后产生的新利息,因原物已被继承分割,其归属需根据具体继承情况及相关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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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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